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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听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新机制

时间:2023-07-30 10:38:26     来源:东方资讯

青岛城阳


【资料图】

构建听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新机制□杨长清

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上升,疑难、复杂、重大和争议数额较大的案件逐渐增多,传统的书面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当前案件审理需求。青岛市城阳区超前谋划,主动出击,在全省率先出台《城阳区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弥补了省内在该项领域的空白,为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借鉴。

推动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

面对近年来疑难、重大、敏感案件激增的现状,《城阳区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凸显行政监督职能,引入中立的第三方参与听证旁听机制,将传统的行政复议被动监督与外部主动监督相结合,监督引导行政机关自觉纠正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邀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及“两代表一委员”、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成员参加听证会旁听及会后案件研讨,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强化对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案件过程的事前、事中监督以及对重点行政管理领域的执法监督,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另一方面也可以发挥法律人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优势,凝聚群体智慧,为案件审理提供有力支撑和专业参考。

刚性约束机关负责人参与听证

目前,在行政诉讼实践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经成为常态。而在行政复议中,一直未明确规定。为了解决行政复议实务中“告官不见官”的现状,避免行政复议效果“大打折扣”,《城阳区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要求机关负责人参与听证。

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听证是行政复议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更是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应有之义。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有利于提升行政复议公开透明度,有利于行政复议机关全面把握案情,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打造“复议和万家”品牌

争议化解是真正提升行政复议权威、打造行政复议品牌的重要途径。《城阳区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在吸纳中国传统文化“和合思想”的基础上,以听证调解实现诉源治理,助力社会和谐。

近年来,城阳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创新推出“听证+调解”工作机制,对具备调解、和解基础的案件,城阳区复议机关主动搭建平台,以听证会为契机,邀请申请人、被申请人共同参加,在强化双方面对面沟通,解开行政争议心结的基础上,进行背对背调解,春风化雨式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据了解,2022年以来,经听证后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案件占听证案件总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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