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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批次食品不合格!江苏桃花岛天然矿泉水被点名

时间:2023-07-10 09:41:37     来源:中新经纬

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17大类食品83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5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南京市溧水王大薇麻辣烫店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泰州市利群商业集团华东商贸有限公司凤凰广场店销售的铁杆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江苏摩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拉棒(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宿迁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刺身,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国豪生鲜超市销售的上海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镇江市句容市华阳镇好多多闻茗舌界食品店华阳名街店销售的标称江苏亿莱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桃仁(分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宝食林酒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南京市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紫晶城连锁店(饿了么)销售的优选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标称江苏桃花岛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和界限指标-偏硅酸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界限指标-锂、界限指标-锌、界限指标-硒和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项目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十、南通市启东市沈奇缘小吃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宿迁市泗洪梦果鲜水果店销售的丑橘,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徐州家得润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鸿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面包(奶香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璟琦餐饮店使用的标称洪泽县高良涧乐康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生产的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扬州市宝应县山阳镇国举商店销售的标称淮安市淮安区乐事无限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南通市通州区先锋万东火锅店销售的凉拌海蜇丝(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盐城市响水县六套好又多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傻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逗(兰花豆-葱香鸡肉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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